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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渣综合处置EPC承包项目合同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4、经甲方考核,乙方服务严重达不到考核标准要求或乙方工作人员发生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事件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甲、乙双方对其在本协议谈判、签约及履行过程中接触、了解和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法律文书、资料和信息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非经本协议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或过失将其对外公布或提供、披露、泄露给第三人,但法律规定应当公布或向第三人提供的除外。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结算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相应赔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第九条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副本5份;甲方执正本1份,副本4份,乙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3、乙方未取得甲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力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4、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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