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利用的,未使用部分卖方应负责退货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买方损失,已形成工程实体的,卖方应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买方损失负责任。Р3.由于卖方原因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1%计算,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应承担买方所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Р 4.双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Р第十一条不可抗力Р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经对方同意该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迟延履行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Р第十二条争议解决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Р第十三条附加条款Р粉煤灰发票卖方只向买方开具。Р 第十四条其他Р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5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Р2. 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Р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Р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Р Р4.本合同一式4 份,双方各执2份。Р买方:X公司Р法定代表人: Р或委托代理人: Р开户行: Р账号: Р卖方(全称): Р法定代表人: Р或委托代理人: Р开户行: Р账号:Р本合同签订时间: Р本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