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信守。第 6页共 8页 2 、属乙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粉煤灰分选装置的技改项目不论金额大小,所有技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技改项目乙方必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对甲乙双方共同使用的灰库汽车散装系统,纳入乙方检、维修承包范围。 3 、乙方为节约维护费用,加大生产效率,可以考虑在合适的时间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选设备进行技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合同的修改、变更与终止 1、此前的合同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方能生效。 3、因一方破产或依法失去经营资格,可提前终止合同。九、违约责任 1 、由于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灾、地震等造成的工程施工停工、运输中断、电厂停产等影响供用计划,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因云南电网运行方式原因致使国投曲电全厂停止发电期间,甲方对影响供灰计划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对乙方违约不按规定结算付款时,甲方有权中止供灰,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每延期支付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所延期支付款项金额 5‰的违约金,延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如其中一方不执行本合同擅自违约,违约金按下列方法计算: 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吨Ⅰ级粉煤灰价款(元/吨)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十、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十一、《安全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签章之前已经履行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参照。第 7页共 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