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跟踪管理,确保工程按质量和进度要求完工。(四)验收交付(2019年11月底前)。工程结束后,由各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领导,各街道应成立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并做好前期宣传发动、调查摸排、业主的沟通协调、初步审核及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和后续管理的指导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按时完成。(二)宣传发动,造浓氛围。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是区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街道及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层层动员部署,注重媒体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三)严格考核,确保成效。区政府将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列入2019年度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并作为对街道、部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建设局、应急管理局要定期组织对街道就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进行督促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未完成进度指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倒扣岗位分。(四)加强管理,形成长效。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完工后,各街道要组织村(居、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对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的,立即进行劝阻和组织清理。对不听劝阻或拒不整改的,村(居、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报请区应急管理局查处。六、其他镇(街道、开发区)可参照执行。附件:2019年度柯桥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指标分配表附件2019年度柯桥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指标分配表序号所属街道指标(只)备注住宅小区小微企业园1柯桥街道3001002华舍街道2001503齐贤街道1002504柯岩街道1002505安昌街道100250合计8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