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关节镜管理制度及质量保障措施(一)严格遵守骨科疾病的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二)实施关节镜手术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内镜专业设备、耗材及药品,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三)关节镜诊疗技术由具有骨科腹腔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具有骨科关节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前应当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四)实施关节镜手术前,应当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五)加强骨科关节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骨科腹腔镜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六)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骨科关节镜诊疗情况进行的技术检查,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七)实施骨科关节镜诊疗,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按规定及时填写、签署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八)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九)其他管理要求:1.建立骨科腹腔镜诊疗器材登记制度,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2.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骨科腹腔镜诊疗器材。3.严格执行国家物价、财务政策,按照规定收费。加强骨科关节镜医师培训和质量控制,既是临床医疗的现实需要,又是促进骨科腹腔镜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骨科关节镜医师培训与质控,必须克服培训标准不统一、内容不完善和准入监控体系不健全问题,借鉴吸收国内外成功经验,建立符合实际的培训、考评、准入体系,强化资质认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