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采矿权概况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36 |  大小:426KB

文档介绍
市程源矿业有限公司取得延续后的采矿许可证,最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7日。评估人员根据《赤峰市程源矿业有限公司金矿采矿权咨询意见》及其附件了解到:赤峰市程源矿业有限公司应缴纳总价款2766元,程源金矿已缴清该价款。但因我机构评估人员未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核实程源金矿价款缴纳情况,对该价款金额和对应价款处置量均不详。4.评估目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因执行陈明、王公义、苏同山赤峰市程源矿业有限公司以及日照旭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赤峰市程源矿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赤峰市程源矿业有限公司金矿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5.评估基准日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本采矿权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8年4月30日。评估报告中的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的客观有效标准。6.评估依据6.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6.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6.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6.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6.5《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6.6《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6.7《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6.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6.9《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5-2002);6.10《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6.11《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6.12《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6.13赤峰市程源矿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6.14采矿许可证(C1500002009094110037711);6.15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价格评估委托书;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