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会出资让老人入院。设立入住门槛,运营模式单一。建设农村幸福院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农村60岁以上老人有一个生活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的场所。但是,我县农村养老的重点和难点在困难老年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以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在上级政府顶层设计过程中,为了确保幸福院的老人能自助与互助,便于管理和服务,将失能、半失能、身体状况差、经济状况差的老年人排除在外,恰恰是这部分人最有入住幸福院的愿望和需求。老人入住幸福院的首要原因就是身体衰老,生活不能自理,没人照料,希望在幸福院得到照料。身体条件好,经济条件相对好的老人往往不想入住幸福院,仅仅参加一些娱乐休闲活动。这就造成了“想入住的住不进,能入住的又住不了”的局面,导致幸福院入住率低、床位闲置问题。据统计,我县享受低保的60岁以上老人3503人。解决这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是关键。3.政府支持不足,政策不完善。我县农村幸福院管理未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有的关注,群众普遍对人口老龄化认识不够,在敬老养老问题上缺乏主动性。互帮互助的幸福院管理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投入程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紧密相关,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制约。部分街镇或村集体为了争取补贴政策,只是在建设方面投入了部分资金,在运营管理服务方面投入少或没有投入,仅仅依靠县财政的运营补贴。政府财政对幸福院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一块是建设资金,每处幸福院补助建设资金18万元;一块是运营资金,每年补贴运营经费2万元,运营过程中容易出现资金短缺情况。目前,我县虽然已经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但这种意见和方案还没有细化,还不够完善,不能落实到位。比如,对农村幸福院的机构性质不能明确,无法进行登记,明确法人主体;针对幸福院的水费、电费、数字电视收视费等还没有减免政策;没有制定出台幸福院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和评估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