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秩序,保障信息安全,满足公众对医院相关服务信息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一、科室主任(负责人)作为科室新媒体(微博、微信、博客、自媒体等)管理及运维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医院《新媒体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科室新媒体,并对发布的信息负直接领导责任。二、科室新媒体要安排专人负责运维,科室主任负责对发布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三、科室发布涉及医院内部敏感事件、数据等信息,必须经宣传中心及医院相关部门同意,未经同意发布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四、要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促进网络宣传的建设、运用,发挥新媒体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诚信、文明办网,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五、不得违法利用新媒体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六、对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要予以制止、限制,对违反《新媒体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向医院主管部门举报。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科室主任(负责人):科室新媒体运维人:年月日备注: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宣传中心、申请新媒体科室主任(负责人)、科室新媒体运维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