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居民住宅户数配置系数(Kp)13户及以下123户以上12户以下不小于0.7312户及以上,36户及以下不小于0.6436户以上不小于0.53.1.3新建住宅内公建用电和住宅公共用电设施用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kVA以下者可采用低压方式供电。3.1.4新建住宅内公建设施用电设备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估算:办公50-100VA/平方米;商业60-180VA/平方米。3.1.5新建住宅配变的单台容量选用不宜超过800kVA。3.2新建住宅区供电方式3.2.1对于住宅小区中由双电源或环网方式供电的一、二级负荷,其双电源或环网的两端电源应来自不同变电站(开关站)或同一变电站(开关站)的不同母线。对于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还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3.2.2住宅小区的10kV外部供电线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或配网规划选用电缆或架空方式供电。对于根据规划需采用电缆方式供电而暂时因客观原因无法采用电缆方式供电的,也应按电缆方式设计并预留接入点,同时采取临时接入方案。3.2.3开关站一般为双电源供电,由开关站供电的配电站或箱式变可根据其负荷性质采用双辐射、单辐射以及内环网等方式供电。开关站的馈线原则上不应占用主干电缆通道。3.2.4高压供电方式1)新建住宅区高压供电宜采用开关站和配电站供电方式,也可采用环网柜、分支箱和箱变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供电。2)十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宜采用户内配电站方式供电。3)开关站、环网柜每路出线所带配变总容量不宜超过2000kVA。4)高压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在热稳定校验后,应按下表2进行选择。表2高压电缆截面选择推荐表类型铜芯电力电缆(mm2)主干线400、300、240分支线240、120、70、50环网柜联络线400、300、240箱变进线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