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正确认识和处理环保与经济的关系。对此,我在实践中注重探索和寻求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保新举措,并以全县经济发展为大局,基本处理好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一是积极争取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理顺了环保与计委、工商、城建、消防、*、市政、卫生等部门的关系,在全县基本上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努力争取各镇乡党委政府的理解,基本消除了环保是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误解,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每年坚持编制环保年度计划,并保证实施,使经济、环境、社会发展三位一体,实现良性循环。四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保护新举措。坚持调查研究,在工作中不断进行探索,总结出了“提前介入、主动参与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和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经验,收到较好效果,有效地阻止了一些污染严重、选址不当的项目,积极组织起草多份文件提请县政府颁发,进一步加强了本县环境保护工作,努力促进环境政策与经济及社会发展政策的渗透和融合。突出环保专项行动,扎实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省、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提请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县监察局成立专项行动监察小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并提请县政府颁文实施。年内,出动执法人员达425人次,检查企业达90家次,完善了一批违规的建设项目,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改了一批违法排污行为,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保障了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一是批建脱节现象基本消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良好。年内完善了13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报批手续,全县行政辖区的建设项目,除*化工项目集中区个别企业因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未及时通过验收已报市环保局待批准外,其他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