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共计22820元。此案的关键在于法律并没有规定所谓“悼念权”,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如何运用通过灵活的、适当的运用法律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良好的保护,正是摆在法官面前的难题。被告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按照社会伦理道德应当予以支持。根据当地风俗,亲属去世,应当共同进行祭祀,悼念。同辈之间应该有通知义务,尤其是同辈长者,有责任通知其他人,使其能够及时顺利参加对死者的哀悼、追思活动。本案中,被告作为长子,应当及时通知原告,保证其顺利行使追悼权。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利益(精神权利),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综上,在实践中,对于识别一种行为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我们要走的路还有很远,需要法官在实践过程中,正确有效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理加强立法外,法官还应该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工具。结论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其他原则相互渗透,相互支撑,使民法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民法具有无限的包容性,集中体现了地区和时代特点。同时民法有利于公司法融合,对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也有重大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确立公序良俗原则的条件。1、我国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新型社会主义市民社会正在崛起。2、我国有着悠久良好的文化传统,对公序良俗的发展有着巨大的铺垫作用。3、在日渐那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正积累着越来越多的实践经验。此外,公序良俗原则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能灵活处理各种经济社会中的问题。社会的快速发展也促进了法律法规的完善,如何协调冲突,做到情与法的协调,维护社会正义,实现民法最终价值,是摆在所有法律人面前的难题。公序良俗原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催化剂和链接钮,我们应该明确公序良俗的内涵和外延,重新对其进行界定,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确立新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发展更加逻辑严密,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