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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  |  页数:9 |  大小:424KB

文档介绍
主化和对公民民主权利的保障。行政法治原则:法治原则在行政程序领域的具体运用行政公平原则: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要在程序上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回避、合议、辩论、调查等程序。第二节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行政效率原则: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应当有时间上的限制。时效制度行政公开原则:与公民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行政行为,要通过一定行政程序让公民了解。表明身份、通知程序、咨询程序、说明理由、听证程序第二节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告知制度听证制度:“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说明理由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案卷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时效制度行政救济制度案例新闻事件回放一:圆明园防渗工程未经听证程序 2003年8月,由北京市、海淀区两级政府及圆明园管理处共同投资,北京圆明园遗址公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启动,湖底防渗工程是其项目之一。2004年9月,圆明园湖底防渗铺膜开工,截至2005年3月底,湖底防渗工程已主体完工,预计于4月中旬全面完成。但就在工程主体完工前夕即3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圆明园防渗工程。案例“这项工程启动前应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然后报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但圆明园此前没有履行这项审批手续。”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4月1日,圆明园铺设湖底防渗膜的工程停止。4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将就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举行公众听证会,听取专家、社会团体、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案例[点评]像圆明园这样的大型公共设施的大型工程项目,应当经过比较全面的专家评估程序、公众讨论程序和代议机构的辩论、表决程序,这在程序法治比较完备的国家已经成为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圆明园防渗工程的主体部分快要完工了,才被国家环保总局以程序违法为主要理由叫停,说明我们一些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的程序意识很薄弱,也说明我国的程序法治亟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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