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不断增强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2016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决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习近平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 2016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其中提出,今后五年仍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强调,要严肃查办下列五类腐败案件: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反腐迅速、公开、依法推进,目前已经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节点。王岐山指出: 党中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反腐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腐开始从治标转向治“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要加大治本的力度”。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