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指定可及性发展的目标,分阶段实施的方案在欧洲许多国家都非常流行。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笔者提出一个实际的建议方案如下:短期借助电视数字化的契机,组建传媒产业论坛以改进中国数字电视标准,允许隐藏式字幕和口述影像的传输。这一改变是根本性及一劳永逸的,也是较难推进和实施的;为可及性发展制定国家层面的目标及考核指标;对不同类型的网络音视频内容(视频网站)提出不同的可及性标准,逐步推进网络音视频节目的可及性发展;组建类似于欧洲HBBTV论坛和日本电视和宽带系统论坛那样的传媒产业论坛,以就整合电视/宽带传输视听内容和可及性服务的标准达成共识。中长期开展数字地面电视的地区性试点项目,在互联网覆盖不好的地区,使用增强版电视标准以引入隐藏式字幕和口述影像服务;利用地区性试点项目的成果提升全中国数字地面电视的可及性,不断扩大可及性服务的目标受众并在五到十年的时间里达到最终目标;在一线城市的混合式宽带电视平台上全面铺开隐藏式字幕、口述影像和隐藏式手语翻译服务,通过五到十年的时间允许电视台和网络视频公司投入足够的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达成这一目标。在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日益受到重视,包括平等的信息权益。从信息无障碍议题在国家层面出现至今也有十多年的时间了。如今的媒体环境大有变化,网络媒体(包括移动互联网)改变了整体上的媒介生态,既是契机也是挑战。对于中国视听媒体的可及性建设来说,网络媒体与电视媒体融合趋势中搭建的新平台对彻底改变中国视听媒体的可及性服务水平来说是个极好的机会。当然,新平台出现也会使单一平台中的可及性问题变得复杂,这些问题包括不同平台之间的兼容性、互通性问题;节目流通分配的问题;受众的收视习惯问题;可及性卷入各方的利益分配及责任承担问题等等。如今的规划和设想既希望能够抓住契机,也希望能够预见问题,提供应对之策。从根本上还是为了推动中国视听媒体可及性服务的发展,使这一服务惠及更多的需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