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要定期组织反恐维稳演练和疏散演练,特别是城区或信众复杂的教堂更要做到。宗教事务部门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的各类大型宗教活动,要积极引导、控制规模,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同时要主动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妥善处理好与当地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的关系,积极取得他们的支持,坚决杜绝宗教活动场所因人员拥挤出现踩踏事件,确保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二是配备必要安保设施。宗教活动场所要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如安全通道出入口、人员聚会场所、办公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都要加强安全防范。较大场所要安装红外报警器、监控等设备,门卫、值班值、宿舍楼应安装报警电话,时刻保证通讯畅通、有效。购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材和设施,一旦出现紧急状态,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以最快的时间获得救助。三是加强与所在地公安机关联系。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的综治工作,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防范本场所的防盗、暴力恐怖及人为破坏活动,如,发生爆炸、投毒、打架斗殴、绑架等恶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协助公安人员现场勘察,为侦破案件提供各种条件。 五、加强场所规范管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宗教关系是社会政治生活领域涉及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之一。宗教工作事关团结稳定、和谐发展。因此,宗教事务部门必须大力加强宗教管理机构的职能,加强宗教场所规范管理,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都不成为恐怖分子的藏身之地,不成为恐怖分子制造恐怖事件的薄弱环节。对宗教人士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认定合格后造册登记并发放相应的宗教证件。对宗教人士进行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成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模范。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宗教人士,要坚决清除出宗教界队伍,使宗教活动场所真正成为宗教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