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证复印件,多证合并复印。3.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写清生产申报产品所需要的全部原料、辅料、添加剂名称。名称应为产品包装上的标准名称。4.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申报的产品有国家现行有效标准的,提交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没有国家标准的,制作工艺流程图,该流程图应根据产品实际生产工艺,标明从原料处理、生产加工直至产品包装的全部工艺流程。多种产品、多种生产工艺的应分别提供工艺流程图。5.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平面图应标明生产加工场所周围总的长宽尺寸和总面积;应标明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的整体布局(明示各类生产车间、库房以及办公区、生活区等);应标注生产加工场所周边环境的主要情况(如厂区周边的道路名称、建筑或单位名称、村庄或居民区名称等。6.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该平面图应标明所有功能间的名称以及主要车间库房的面积,图中应包括更衣室、各车间、各库房、各类通道、出入口等。7.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7.1设备、设施清单:填写申报产品所需要的原料预处理、加工、包装等所有设备、设施。7.2规格、型号:根据设备铭牌或设备说明书标明的规格型号填写。7.3数量:应填写实际使用的设备数量。7.4检验仪器:小作坊能够进行产品自检的,填写产品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需要的必备检验仪器,按照仪器说明书填写。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申请书中列出的制度为必备制度,申请时提交相关制度的文本。9.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0.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复印件(变更、延续小作坊需提交)。1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生产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范围的产品,或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对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属于需要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生产的产品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1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