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申请类别Р□新办□变更□延续□补办□注销Р是否举行Р听证Р□是□否Р听证举行Р日期Р听证结论Р是否现场Р核查Р□是□否Р现场核查Р日期Р现场核查Р负责人Р核查结论Р受理意见Р受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Р审查意见Р审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Р核准意见Р审核人员签字:Р年月日Р审批人员签字:Р年月日Р日常监督管理机构Р日常监督管理人员Р备注Р发证人员签字Р发证日期Р 年月日Р领取登记证情况Р本人领取了□新办(□变更、□延续、□补办)的《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Р联系电话:Р领取人签字: 年月日Р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Р《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发放情况登记表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Р食品安全承诺书Р 为认真履行食品经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承诺:Р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Р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Р 三、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台账,做到账实相符。Р 四、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Р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不采购和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超剂量和滥用食品添加剂。Р六、保证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销售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Р七、认真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Р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Р 承诺人:Р年月日Р食品设施布局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