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三)农民工维权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业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培训。(四)根据省司法厅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好律师、公证员继续教育。(五)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六)信息化建设及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及新闻宣传知识的培训。(三)培训方式(一)举办培训班。全年拟定举办3期培训班,重点培训普法成员单位普法骨干及司法局宣股长、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按要求选派本系统相关人员参加省厅、市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班。(二)局党组集中学习。局党组按照年初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局班子成员、理论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三)学习报告会。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四)以会代训。以县局召开的各业务工作会议之机,组织参会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四)主要措施(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意义,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经常研究,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协同管理、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格局。(二)发挥阵地作用,采取多样化培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信息网络的主阵地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其他培训渠道建设,拓展干部培训空间。广泛利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选聘一批理论水平高、研究能力强、专业造诣深、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授课,弥补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力量的不足。(三)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督查,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效。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把干部学习掌握理论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干部的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调训难、学用脱节等问题。Р司法局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