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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浙江省污泥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现场考核表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Р污泥运输符合环保要求Р5Р(1)使用敞棚车辆运输的(如农用拖拉机),不得分;Р(2)运输途中发生污泥洒落等情况的,不得分。Р第三部分Р规范利用处置情况Р(40分)Р污泥利用处置符合环保要求Р40Р(1)产生的污泥属危险废物的,企业未能出具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协议或者转移联单的,不得分。Р(2)自行利用处置的,利用处置设施未经环保验收的,不得分;Р(3)将污泥直接掺入未经改造的燃煤锅炉焚烧,或者将污泥用于普通砖瓦厂的,扣Р10分;(注:少量污泥掺入燃煤锅炉处理,烟气排放若能达到《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的限值要求的,可不扣分。核查时,以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报告为依据。)Р(4)将未达到相应泥质要求的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的,扣10分;Р(5)因利用处置不当,发生污泥倾倒等污染事件的,不得分。Р(6)在经环保部门许可或划定区域(场所)以外区域,倾倒、堆放或填埋污泥的,不得分。Р第四部分Р制度落实情况Р(20分)Р建立利用处置管理台帐Р10Р(1)未建立污泥利用处置管理台帐制度,不得分; Р(2)发现填报内容虚假的,不得分;Р(3)未按要求上报半年度利用处置情况的,扣2分;Р(4)其它填写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Р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Р10Р(1)未出具联单的,不得分;Р(2)对照台帐中的转移记录,每缺少一批次的联单,扣2.5分;Р(3)其它填写不规范或未按要求保存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Р总得分Р说明:Р1、对于扣分项,请在【计分方法】一栏中勾选相应的扣分点,并请在【备注】中简要说明;若【计分方法】未包括该扣分点的,请扣分, Р并请在【备注】中简要说明。Р2、造纸企业可回用的污泥不作为核查内容。Р3、检查评分不低于90分的为达标;得分在80至90分的为基本达标;低于80分的为不达标。Р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Р现场检查单位: 检查评分人: 检查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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