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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发展规划(出租汽车行业)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服务水平。六、规划的目标1、总体目标到2010年,出租客运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出租旅客运输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经营程度显著提高,科技进步主导作用明显增强,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运输能力的有效供给能力明显增加,运输结构基本合理,运输企业主导市场的作用明显增强;运输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取得显著成果;出租客运业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行业发展与展和社会进步基本适应。2、具体指标是:2010年,出租汽车发展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数量与县域经济、人口发展、客运量发展速度相适应,营运出租车总量达到87辆,其中中高级车辆所占比重达75%以上;出租客运车辆由中高级客车为主,逐步淘汰老旧车辆和三轮摩托车。运输组织水平专业化、便捷化。驾驶员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驾驶员从业持证上岗率达100%。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体系。使出租客运行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提供就业岗位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七、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1、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建立和完善资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和年审制度,提高并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开业技术经济条件,鼓励发展公司化经营的市场经营主体,坚决清理和取缔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不再发展新的个体业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引导现有个体业户以个人参股形式进入运输企业从事经营。加强道路运输年审制度,对经济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要按有关规定降低其经营资质等级;情况特别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其退出市常2、清理审批项目,调整审批权限,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废止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并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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