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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人〔2006〕16号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关心爱护从事“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定期联系和年度考核、培训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引导并教育“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单位的管理,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先进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1、要大力宣传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服务人才强省战略、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到基层建功立业;有利于促进农村教育、卫生、农业与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有利于培养造就一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2、根据本地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发布选招信息,组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并公布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地址、电话,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3、突出重点,围绕选招活动,做好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校内广泛发布选招信息。每年组织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高校作巡回报告,宣传先进典型事迹,适时对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湖北省委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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