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每次借阅期限为10天。5.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超过期限每超期一天交纳0.10元。(三)阅览制度1.图书阅览室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2.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3.要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4.本室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读者要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5.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第十七条文化活动娱乐室管理制度(一)本活动室主要用于文体娱乐活动。(二)按规定使用各种活动器材,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电脑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三)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四)讲究文明礼貌,维持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吵闹。(五)注意公共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第十八条文化室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文化室的全面工作,在乡党委政府,乡文化站村两委会领导下,制定本村文化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二)负责文化室的日常性工作,具体负责文化室日常开放运行工作,做好接待群众、设备调试维护、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三)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节日文化活动。(四)协助上级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配合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五)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自然村开展文化活动,负责抓好文化队伍建设。(六)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2.新到书刊及时登记、验收、分类、上架、建立相关台帐。3.保证每周向农民开放的时间不少于5天(农忙除外)。4.书刊丢失率全年不得超过1%。5.开展多种形式的书刊宣传、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