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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涉及的局相关科室参与,局纪委跟踪监督。(1)单项变更估价在1万元(含本数)以下的,按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由项目现场甲方代表负责;单项变更造价在1万元-5万元之间的,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工程相关中介机构、局相关科室研究拿出初步意见后提请局分管领导决定是否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单项变更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由局项目分管领导召集工程相关中介机构、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纪委研究拿出初步意见后提请局主要领导决定是否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②在特殊情况下,经项目负责人汇报相关领导同意,可先行变更后再履行上述相关程序,由项目现场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同时应附情况说明。2、建设项目现场负责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除应履行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职责以外,应注意以下事项:①项目现场负责人:应按上述程序及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否则追究责任。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变更内容的须及时向监理申请,不得擅自变更,否则不予计量,不予支付工程款。③设计单位:应确保工程变更满足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要求,并做到及时、合理。④监理单位:对建设方提出或下发的变更内容,督促承包人遵照执行;发现承包人擅自变更的应及时制止,且上报项目负责人。设计变更的申报及办理流程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洽商NO重大变更报县政府批准监理单位审核NO业主审核、批准业主审核、批准设计单位设计变更批准YES施工单位执行变更实施完毕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变更报价监理单位审核YESNO返回,洽商YES施工单位依据审核批准文件,从报表支付其他变更的申报及办理流程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洽商NO监理单位审核NO业主审核YES施工单位执行变更实施完毕,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工程量现场签证监理单位审核YESNO返回,洽商业主审核YES施工单位依据审核批准文件,申报变更单价经确认后,竣工结算时支付(其他变更项目单价申报办理流程同现场签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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