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水务集团自来水公司供水营销中心抄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修订)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励。(3)新小区接收后第一次抄表时发现水表倒装、两表装错等并及时上报调整的,按30元/只奖励(两表装错按一只计)。(4)未妥善使用和保管掌上机,按破坏公物处罚。(5)严格做到定期、定日抄表,在无特殊情况下,对同一块水表前后抄表间隔不得超过(抄表周期+2天)范围,违者按10元/个水表处罚。(6)因特殊情况不能抄见水表的必须如实记录,总抄见率应达99.5%以上,每降低0.1%扣罚50元。(7)无特殊情况下,抄表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延迟时间3天以内(含3天)的按每日扣罚50元,延迟时间5天以内(含5天)的按每日扣罚100元,延迟时间5天以上每日扣罚1000元。(8)因工作失职造成用户投诉的,发现一起扣罚20元。造成水费纠纷且在两个月内不能收取的,在其月工资中全额扣罚。年度累计被投诉大于30次的,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的规定处罚。(9)水费通知单应在打印十天内送交用户,经查实逾期送达或不送的,每张扣罚10元。(10)用水量异常(内漏、异常)应及时以录音电话或通知单形式通知用户,并及时上报,避免引起用户投诉。(11)远传集抄小区每年需两次手工抄表(上、下半年各一次),经查实未按规定进行手工抄表的,按集抄小区水表总量,以10元/个扣罚。(12)当月抄表数据进入系统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评估复核,未及时评估造成评估作废无法正常收费的,按20元/户扣罚。(13)未按规定进行水费催缴,不张贴《停水通知单》、拍照、储存及拆表计划上报等任务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14)保底抄表量:入职满一年月平均抄表量不得低于5000个,入职满两年月平均抄表量不得低于6000个。(15)违反本办法规定被扣罚处理者,将视具体情况逐步减少抄表数量,直至低于保底抄表量的做辞退处理。(16)其他符合奖罚条件的按《湖州市水务集团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五、考核从2017年1月起开始执行,原水务发文同时废止。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