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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款理算指引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路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规范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人伤伤残核定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准则等标准进行。三是依法依规确定理赔的时限和要求。强制险实施后,对于保险理赔、抢救费用的支付与垫付,国家都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保险理赔须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三)根据损失情况分项理赔的原则。机动车辆保险的理算,应该按照保险事故的损失情况和投保险种情况,在对应险种范围内,将强制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等险种项下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费用、医疗费用分别对应理算,避免项目的交叉、重复和缺漏。(四)公平合理均衡利益的原则。机动车辆保险理赔要兼顾保险人与保险之间、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保险人与受害人之间、被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被保险人与受害人之间、受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多重利益关系,特别是同一事故的不同承保公司之间,同一事故的多个受害人之间,要特别注意保持理赔上的利益均衡,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计付赔款,避免赔偿不均衡,引发其他事故。机动车强制保险典型案件赔款理算(一)不同责任承担方式下的理算1、确定责任比例情况下的理算确定了责任比例的,按照各项损失分别对应的责任限额进行理算,不再考虑具体的责任比例。例2:甲、乙两车互撞,甲车承担70%责任,车损3000元,乙车承担30责任,车损2500元,则甲、乙两车强制责任险的赔偿分别为:甲车赔偿:2500元>2000元,故赔款=2000元。乙车赔偿:3000元>2000元,故赔款=2000元。其中,甲车在强制险中未获赔偿的损失1000元,乙车未获赔偿的损失500元,纳入商业保险对应险种,按照责任比例,另行理算。2、不确定责任比例时的理算处理事故时,未确定责任比例,或者仅确定强制保险之外的责任比例的,按照普通责任限额进行理算。例3:甲、乙两车互撞,甲车损失3000元,乙车损失5000元,则甲、乙两车强制责任险的赔偿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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