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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困惑和思考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士兵自主创业提供经营场地信息,优先照顾。第五,设立基金。各级政府通过财政及各种渠道筹集创业基金,用以奖励自主创业有所贡献的退役士兵。 4、在培训上,要完善“学有计划、学有特长”的培训机制。一是加强培训管理。由民政牵头,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退伍军人信息,建立退伍军人信息台帐,将所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文化程度、技术特长等逐一登记清楚。并按照当地的产业结构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专业和培训方案计划,把要求参加技能培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对象,全员纳入培训范围进行培训。二是制定培训计划。针对退役士兵的学历实际和招聘企业的工作要求,培训学校和管理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具体涵盖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实习基地等具体内容,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三是严格考评验收。领导小组还要加强对承训单位的跟踪考核,不仅要考核培训合格率,更重要的是考核培训就业率,把培训和就业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统一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评并落实相关工作。四是整合利用培训资源,从知识结构和技能实用上提高退役士兵的综合素质。一方面充分发挥人社、教育等社会培训资源的作用,组织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广泛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积极与当地实力较强和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校企合作关系,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努力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能力,使培训与就业对接,实现退役士兵培训与就业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国家、省、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对返乡退役士兵的培训按政策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逐渐将培训向基层延伸。组织农业、林业、畜牧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广泛开展种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退役士兵农业生产技术,并兼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力争将有技术、有资金基础、有意愿创业的退役士兵引上创业之路。(广水市民政局 徐德玉 梅旭东 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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