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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市(州)教材选用委员会提出选用申请,市(州)教材选用委员会可按上述对学科、版本和套数等推荐要求直接向该学校推荐申请选用的教辅材料.十二、学生怎么选用教辅材料?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十三、四川省教辅材料监督管理措施有哪些?1.省教育厅及各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违反评议、推荐工作纪律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由省教育厅、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2.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政策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有关教辅材料评议、推荐、选用、代购中的违规情况,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意见并按各级的管理职责调查处理.3.对违反本意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4.违反本意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地区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以此作为本地区教辅材料推荐的依据,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教育厅.6.如教辅材料著作权人或出版单位被司法机关查实在四川省存在与教辅材料工作有关的违法行为、教辅材料未按时课前到书、教辅材料出现严重错误影响正常使用的,该教辅材料停止在四川省使用,并取消其著作权人或出版单位五年内在四川省申评教辅材料的资格.7.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管理、价格管理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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