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单位(属地单位)与矿业产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地方政府批准压覆矿产资源的部门和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备案,矿业产权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协议履行工作。 3.2房屋拆迁、青苗(林木)砍伐主要工作流程初设阶段:设计单位负责核实通道内需要拆迁的房屋性质、数量、补偿标准等信息,属地公司应配合提供拆迁补偿费用标准和通道清理工程量统计计列原则。施工图阶段: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确定的通道清理技术原则开展通道专项设计,应重视并做好影像取证工作。建设管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地方规划部门备案路径(必要时含坐标备案),对于备案过程中地方规划调整的,应对终勘定位进行相应调整;对于影响工程实施的重要障碍物,要签订拆迁意向协议。建设管理单位(属地单位)应与地方政府或房屋产权人确定房屋拆迁费用并签订协议;如无法达成一致,或经设计单位进行路径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补偿方案不占优的,应选择避让方案。工程核准后: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开展通道公证工作,形成公证资料。工程开工前:建设管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运行及通道清理责任单位完成“五方签证”,确认房屋拆迁工程量;对于重点区段,房屋产权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协议履行,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完成拆迁工作。工程开工后:建设管理单位应继续做好房屋拆迁和迹地恢复工作,满足环保、水保验收条件。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加强通道清理保护工作,及时制止抢栽、抢建现象。工程完成验收后:建设管理单位应统计建管范围内房屋拆迁实际数量,对于超出“五方签证”确认的房屋拆迁量,建设管理单位应做专题说明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结语综上所述,面对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日趋复杂的外部环境,如何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好工程通道清理及外部协调工作是工程顺利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先签后建”通道清理模式,可以有效提前排除颠覆路径的隐藏因素,确定科学合理的路径方案,减少施工阶段工程受阻影响,节约工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