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期初上交工作计划,交由学生会体育部审核归档。4、严格训练、严格管理,教练员、每次训练后都要进行小结和考勤登记。教练员每月向体育部上交《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运动队考勤训练登记表》。5、教练员、队长应认真做好赛前准备工作,加强赛纪、赛风教育,力争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赛后认真做好总结,作书面总结报告,并及时将文件交学生会体育部审核归档。6、学生会有权对表现不佳的教练员、队长以及裁判组组长做出中止其任职的处理,并安排新队长的选举,交由学生会审核通过。第五章奖励制度一、奖励对象:学院运动队正式队员。二、奖励办法1、学院运动队正式队员每人加德育分1分,教练员、队长享受二级学院学生会部长待遇。若同一队内出现多项加分,则限加最高分。2、若各队在比赛中获奖,奖励另计。对于表现突出的队员,各队队长向学生会体育部推荐名单,由体育部申请学院表彰。3、教练、队长、副队长以及学院运动队队员若出现违纪情况,取消加分资格。第六章经费报销一、一切工作、活动的经费开支应从“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二、经费审批制度1、学院运动队所需物品由队长填写《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运动队物品申请表》向学生会体育部申请,体育部审核准许后,及时提供所需物品。2、学院运动队不经学生会体育部审核准许,自行购买所需物品的经费支出不予报销。3、学院运动队参加比赛所得奖金须上交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由体育部上交学生会。体育部责任与义务学生会体育部对学院运动队、以下方面负责:为学院运动队训练、比赛提供所需物品以及后勤服务。学院运动队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对学院运动队日常训起监督、考勤作用。为学院运动队聘请教练员。为学院运动队联系比赛,如与其它学院的友谊赛等。在学院运动队比赛时,组织拉拉队为运动队加油、助威。注: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本制度欢迎大家不断的提供意见。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