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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97〕38号,199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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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镇建设规划的;蚄(5)其他不符合用地条件的。袃(九)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土地违法行为处分的问题芃 3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依照有关政纪规定和省土地局、监察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给予处分。羈(十)本规定的生效与解释螄 37、各地(市)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规定相触。芄 38、本规定由省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螁 3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蚇螄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发布日期:1997年11月01日实施日期:1997年11月01日(地方法规)*注:本篇法规已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废止1980年至1999年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00年12月21日实施日期:2000年12月21日)废止(原因:主要内容已被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所代替)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Pourl'étudeetlarechercheuniquementàdesfinspersonnelles;merciales.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толькодлялюдей,которыеиспользуютсядляобучения,исследованийине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вкоммерческихцелях.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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