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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委青田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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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对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给予奖励1.5万元;对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森林食品基地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给予奖励3万元。对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的,给予奖励0.5万元;对绿色食品续展、有机农产品复审换证的,给予奖励1万元。对新通过食品生产许可(QS或SC)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给予奖励3万元。实施“标准化+”工程,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对新发布县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的,给予奖励3万元;对经验收合格的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给予补助3万元。六、强化农技推广,着力增强创新发展新动力19.鼓励开展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支持开展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省级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创建,对通过验收的创建单位给予5万元的补助。实施农业设备购置补贴。对新购置农用无人机、茶叶加工流水线、农产品冷藏运输车、沼液运输车、油茶脱壳机和油茶籽烘干机的,按实际购置价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新建冷库的,每立方米补助200元。新建气调库的,每立方米补助400元。对已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的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水稻插秧机、谷物收获机械、油菜籽收获机械、粮食烘干机、山地轨道运输机、茶叶加工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食用菌生产设备,实施累加补贴,按购机者需自负部分的30%予以补助。20.支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加强现代农业技术引进、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对新获得省农业科技研发中心认定和省农业科技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支持智慧农业发展,对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验收合格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按投资额度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实施首次引进补贴,对在我县首次引进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先进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进行适应性试验应用的,按购机价格的7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已列入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不再享受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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