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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下的宪法功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孙斯坦差异共识的理念正是尊重多元,追求一体的理论总结。他在书中揭示了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之后,由于利益的多元化,使得人类越来越多地表现出多样性,因此也带来了现代社会的冲突问题,这就使得现代社会表现出一种破碎化的正义。如何在承认社会多样化的前提下追求宪法共识,就要求我们继续在尊重差异的价值共同体下,尊重个体理性,宣传包含民主意识、普遍接受的权力规则,宽容、同情以及相信矛盾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的法治信念。Р (二)在活力与稳定中寻求宪法的平衡之道Р 孙斯坦的宪法思想充分体现了宪法的活力与稳定。因此,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始终要追问如何营造充满活力的制度成长空间,如何确保维系稳定的体制能力。笔者认为,在进行现代社会转型制度构建的过程中,二者应当是一个动态平衡关系。潘伟杰教授曾言:一部好的宪法,既包含维护的因素,也应包含变革的因素。近代西方各国发展史一再向我们证明,宪法是进入现代社会的制度安排,我们需要在尊重制度的不完美中取得前进,避免非此即彼的极端主义倾向,尊重多元,维系共识。而这种共识,正是宪法对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承诺与保护。Р (三)尊重个体差异,营造体制活力Р 共同体的价值构建需要在具体事项的妥协处理中凝聚共识。基于中国传统和当前现实,体制活力的营造要求我们尊重个体,在个人权利的尊重下逐步摸索,找到适合中国发展的具体方案和步骤。有了第一步价值共识的指引,维护公民权利,保障改革红利,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实用主义驱动下一步步解决羁绊于中国改革巨人脚上的缰绳,或许是中国走向宪法之治的一条可选道路。孙斯坦在书中对于群体性两级分化的阐述,对于改进我国现有的民主制度及宪法的设计颇有启示意义。首先,要确认公民平等身份,规范因民族、性别等不同而带来的不平等,禁止任何族群沦为二等公民,避免弱势群体类型化、极端化;其次,完善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保障,通过合理设计,使宪法真正成为“预先承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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