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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质疑工作详细流程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处理质疑工作详细流程接到质疑后,详细阅读质疑事项,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过程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二十二规定,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活动。对开标过程的质疑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对评标结果的质疑,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和处理,主要适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投标投诉可以在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个阶段提出,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是其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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