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评估连续两次不合格,由专科分会研究解散该学组领导机构,重新确定组长和副组长人选。学组的换届学组每届三年。学组换届工作一般应在专科分会换届后半年内完成。学组的换届程序:专科分会换届后,由现届学组组长协助分会提出学组换届的初步计划,报专科分会研究,主任委员签字认可后上报医学会组织管理部备案。学组成员的更新比例为总数的三分之一。组织管理部对本届学组成员的留任或卸任及下一届学组组长及副组长人选征求分会委员会意见。学组组长、副组长可根据分会实际情况聘任或选举产生。专科分会根据学组换届计划,制定学组换届方案并实施。新一届学组组成名单报学会组织管理部备案。学组成员、学组组长和副组长证书由省医学会统一颁发。学组的活动学组应根据各自特点,在专科分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如专题学术研讨会、参加专科分会的学术年会、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加强学术的交流与合作。学组的年度学术活动计划,须经专科分会审议通过,上报并列入学会年度学术计划后实施。在学术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并上报专科分会和抄报省医学会学术继教部。未经批准,学组不得擅自以学会名义组织学术活动。学组学术活动须遵照《江苏省医学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包括:按照专科分会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和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讨论学组成员提出的议案等。学组全体会议如需作出决议,须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并有出席者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成员不能到会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会或行使表决权。会议纪要和信息传播学组组长须在学组工作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发会议纪要,并上报专科分会和抄报学会组织管理部,同时及时提醒更新本会网站及分会网页上有关本学组的信息。附则本管理办法经2012年1月8日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江苏省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