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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每生每学期1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2.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扩大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包括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在校生。免学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3.利用教育系统“爱心一日捐”资金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爱心一日捐救助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资金由诸城教育系统教职工捐款上交省教育基金会返还,一次性发放。二、各项助学金申请、发放程序各项资助政策无特殊要求时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审批时间及流程请及时关注学校通知,大致申请流程如下:1.由学生或家长写出书面申请,上交到学校,填写相关资助政策申请表,并到家庭所在地镇或街道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学校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组成考察小组,走访家庭,对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跟踪摸底,全面了解申报学生的基本情况,确定拟被资助困难学生名单;3.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4.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公示;5.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为学生本人办理助学金专用卡,助学金由教育局直接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三、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与监督资助政策落实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政府助学金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如有疑问或者发现问题及时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08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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