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Р6.2.3 《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Р6.2.4 《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Р6.3 《动火证》的审批Р6.3.1 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Р6.3.2 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Р6.3.3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Р6.4 《动火证》的有效期限Р6.4.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Р6.4.2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Р6.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Р三、破土作业Р1.术语和定义Р动土作业Р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Р2.动土作业的安全要求Р2.1 办理作业证Р《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Р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Р2.2 安全教育Р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Р2.3 检查工器具及现场环境Р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Р2.4 设立警示标志Р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Р2.5 作业过程Р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