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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镇河长制办公室运行管理办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室完成工作任务,总体推行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治理。(三)承担大圩镇河长会议、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主任办公室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四)负责镇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协助镇总河长、河长对村级和相关部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五)负责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对外宣传、信息交流及报送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四条大圩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大圩镇政府,成立了大圩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水土保持站、财政所、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第五条大圩镇河长办,具体承担大圩镇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和评估考核;督促落实县河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镇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由大圩镇政府工作人员构成。按统筹管理、定岗定人、协调配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公文处理第七条公文收发、登记、保管、清理、归档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文件归档要准确完整、组卷合理、目录清晰,并进行电子备份。归档案卷要分类合理,案卷标题简明扼要。要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规范和安全。办公文分轻重缓急,在确定的办文时限前办结,紧急公文和重要公文即收即办。对下发的重要文件,办公室人应当及时了解和反馈情况。工作机制第八条河长制办公室原则上每周进行梳理总结上一周工作情况,提出本周及近期工作计划。有重点工作安排时,可视情况随时组织召开会议。第十条实行首问责任报告制度,相关工作人员接到重大事项信息后,要及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第十一条镇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附则第十二五条本办法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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