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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学分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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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资格证书,给予4学分。2.获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的给予2学分,获得“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的给予2学分;获得其它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者,按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分别给予0.5、1、2、3、4学分。3.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取得二级甲等、一级乙等、一级甲等成绩分别给予0.5、1、3学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二级、三级成绩合格以上者给予0.5、1、2学分。4.通过考核取得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给予2、3学分;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达到565分(含)以上者给予3、4学分。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四级、五级合格者给予0.5、1、2学分。其它语言类全国考试初级、中级、高级成绩合格者给予0.5、1、2学分。五、课外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学生参加课外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按规定完成相关材料,每次可给予0.2学分。本项学分上限为2学分。六、实验班项目和创业活动入选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菁体育等实验班项目每学年可给予1学分;获得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项目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项目负责人给予2个学分,参与成员给予1个学分。本项上限4学分。七、专业著作阅读和经典影视作品赏析阅读本专业经典著作或赏析经典影视作品,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阅读感想,每篇给予0.1学分。本项学分上限为2学分。八、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各部门勤工俭学经审核每学年可认定0.5学分;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5次以上、校团委立项的暑期实践活动经审核每学年可认定1学分。本项学分上限为3学分。九、附则本方法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为涉及的其它需要计算课外学分的活动项目,由活动组织部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及具体实施方法,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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