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学院系专业年级班在校联系电话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学生签字:年月日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民主评议推荐档次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陈述理由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月日B.家庭经济困难□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D.家庭经济不困难□认定决定院(系)意见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同意评议小组意见。□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工作组组长签字: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加盖部门公章)注:本表仅供参考。《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各系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cn)或学院辅导员群共享里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1.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申请理由要能够如实反映家庭困难情况及在校表现。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3.表格中评议小组“陈述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内。4.表格中院(系)意见栏必须加盖院(系)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5.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每份报送材料按困难认定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其它困难证明材料顺序排放,并用订书机订好,不得使用环形针(第二次申请学生只需提交申请表)。6.为便于查阅,请将各份申请表按汇总表顺序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