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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热线聊天室管理规定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9KB

文档介绍
符合规定的,可以视作无诚意改正,管理员有权将其踢出聊天室。管理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不得违反聊天室管理规定参与刷屏和争吵,不得屏蔽聊友。第二十三条语言要规范,不得使用侮辱和轻佻的语言;第二十四条在聊天室内不允许改名,管理好自己的昵称和密码,不得将昵称借给他人使用。第二十五条管理员在离(辞)职后,分数降回当职以前的分数,依据个人对聊天室的贡献可由工作人员酌情加分。第二十六条进行公告或警告时使用粗体字,禁止公聊使用大字、滚动字、飞舞字。第二十七条禁止随意解除其他管理人员执行的人员管制。管理人员职责第二十八条所有惩罚都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先教育,再惩罚,没有办法时才采取极端措施。第二十九条正当行使权力,接受网友投诉,适时处理聊天纠纷,维护好聊天室的正常聊天秩序。第三十条热情友好,积极帮助解答新网友的正当问题,帮助和引导网友进行正常的聊天。第三十一条和其他管理员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其他管理员作出正当请求时予以积极协助及配合。管理员之间绝对不允许公开争论,谩骂,污辱等等。有任何聊务纠纷只能(必须)向上级管理员反映,或申请召开“室主会议”内部处理。第三十二条采用合理手段保证聊天室的人数及聊天质量,为昆聊的发展作出贡献。第三十三条将聊天室里发生的重大事件向信息安全处和公安机关及时汇报,能够迅速有效地将网友们的意见和建议传递给云聊管委会。第三十四条管理人员必须保护好自己的密码,任何情况下造成密码遗失、被盗出现清场、捣乱的情况,严惩不怠,最低惩罚为解除职务,如果情节恶劣,最高处罚除了删除该管理员ID,也要删除同IP地址在同一时段上网的全部ID,并保留对其提出诉讼的权利。第三十五条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网友的监督,网友有权利投诉聊天室管理人员。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管理规定由昆明热线聊天室管理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第三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昆明热线聊天室管理委员会编200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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