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和群众争利,甚至对群众动武。副局长上班外出游泳“优哉游哉”不处分才怪? 近日,庆元县纪委通报:该县统计局副局长甘某,上班时间外出游泳遇险救起后,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8月4钱江晚报) 媒体曝光浙江东阳市一副局长上班时间到饮用水源保护地浪坑口水库裸泳,被东阳市纪委在现场抓了个正着。可这位统计局副局长倒好,不但上班时间游泳,还差点在游泳中险丢性命,被消防战士救起后,说不定朋友会安慰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殊不知,刚一个月,不是“福到”而是行政记过处分走在了“福”的前面。究其原因,上班时间“开小差”,偷偷到松源溪西演山庄水坝上游尽情畅游,想想看,如此“优哉游哉”不受处分才怪。 作为领导干部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但这位副局长官员倒好,上班不久就溜号,跑到水坝戏水畅游,更想不到的是差点有去无回,这与当下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背道而驰,说明及少数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其行为有损于党员干部良好形象,降低了一些地方本就不高的政府部门公信力。 从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群教活动开展后,各地对严肃工作纪律方面出台的规定禁令不少,对曝光官员严查严处的也不少,轻者通报警告记过,重者丢官免职。但始终有些人屡屡去触犯不信“邪”。不仅仅暴露个别单位内部监督、官员问责机制执行不严、查处力度不够,最主要的是基层干部队伍内在驱动力的不足,虽有“前车之鉴”,却没有“后事之师”,仍要“前赴后继”紧跟犯错。 副局长上班游泳遇险被救后被行政记过处分,是对其本人擅离工作职守长点记性,但更多的是警醒其它有上班脱岗溜号“优哉游哉”想法的的公职人员:纪律监督已成常态化,定期检查、临时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监督检查手段无处不在,对违纪违规者严格问责、严肃追责,从严处理当然不会心慈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