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式、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市场无缝隙监管。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大力开展学校周边食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经营食品是否有Q5标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对未取得食品卫生经营资格的企业、餐饮店以及流动摊贩,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对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的,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三是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户"及"校园放心店"评比活动,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树立"文明诚信光荣、欺诈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督促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购销台账制度、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等,促进食品行业自律。(四)完善"三位一体"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合力建立学校、社会、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监管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学校日常监管机制。成立校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第一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校园内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社会监管机制。建立校园周边食品义务监督站,聘请学生家长、社区居民担任义务监督员,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全天候监管。三是建立职能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加强工商、教育、卫生、质监、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互通执法信息,协同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周边市场。(五)加强站点建设,强化"12315"综合执法平台效能在学校建立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把"12315"平台延伸到学校,加强学校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交流,明确学校与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查处学校周边违法违章经营食品行为,确保师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