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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明校园评价细则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150KB

文档介绍
规划,开展职业体验、社会调查等活动;积极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节假日和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客观记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次数、效果,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学校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将体育设施向校内外学生开放。5分材料审核座谈访谈二、特色指标序号项目内容及加分标准自评分评估分评价办法1有市(州)级及以上表彰或广泛社会影响的好人好事。每项加0.5至1分,不超过3分。材料审核2学校文化建设、文明校园创建特色明显,成效显著,采取的措施有推广价值,国家和省级主要媒体报道并产生广泛影响。每项加0.5至1分,不超过3分。材料审核3获“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中小学校风示范校”“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每项加1分,不超过4分。材料审核三、负面清单类别项目内容惩处措施1.依法治教学校严重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惠民政策以及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创建期内出现所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的,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准申报文明校园。校长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学校财务管理混乱,发生严重违纪或违法案件。民办学校未完成财产、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的,或举办者侵占、挪用、抽逃办学资金资产。学校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2.学校管理学校制度不健全或内部管理不力,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3.校园安全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4.师德师风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发生罢课、严重侵犯学生利益、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等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5.其他违反党纪政纪和教育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或全省通报的。附件2四川省小学文明校园评价细则(试行)?2017年04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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