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三)医疗废物管理的自查材料。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6、负责及时分析、总结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材料(一)各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及暂存处置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记录(含特殊相关废物)。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产生科室)、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的协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报表》等。(三)依法自行处置的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内容包括来源(产生科室)、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处置方法、处置地点、处置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三、医疗废物培训材料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件)、培训人员签到单、培训考试试卷等。四、医疗废物收集工作人员健康档案体检人员表、体检结果,若预防性免疫接种的,预防接种证明等。五、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器(工)具清洗消毒材料周转箱(桶)、运送工具的清洁消毒记录、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的清洗消毒记录、消毒剂索证材料等。六、医疗废物依法自行处置的记录材料自行处置记录、定期对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报告等。七、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材料及报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事件终结报告等。八、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管材料日常监督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落实整改意见的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