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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按时收费24小时限价每月每小时每次按时收费24小时限价每月每次每月繁华拥堵区38203004123050051540700140其他区域25151503102026041230350说明:1、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次按12小时计算。2、小车: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机动车,大车:载重2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机动车,超大型车:载重10吨以上的机动车。3、凡进入停车场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附表三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停放形式汽车电动车①汽车、电动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探访,停留未超过1小时不得收费。②按次停放以12小时为一次计算。12小时内凭当日有效票据不另收费③大型车辆按占用两个停车位收费。A:室内停车场已购车位:30元/月·辆30元/月·辆已租车位:不超过300元/月·辆(含物管费30元)B:室外经核定的停车位不超过90元/月·辆20元/月·辆C:按次停放当日12小时内收5元,超过12小时另加收5元。当日12小时内收2元,超过12小时另加收2元。附表四:长沙市开放式社区及背街小巷停车收费标准类型单位:元时间小车大车摩托、电动车每次每月每次每月每次每月白天8:00—22:0059010240240夜间22:00—8:0010204说明:①15分钟以内免费;②每次按12小时计算附表五:交通事故、故障和违法车辆指定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单位:元/天.辆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电动车10小车: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机动车20大车:载重2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机动车30超大型车:载重10吨以上的机动车40说明:1、车辆停放不足12小时的减半收费。 2、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违法车辆,在暂扣期间不得向机动车车主收取或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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