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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77KB

文档介绍
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近期小一寸照片户籍地现居住地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从事教学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原任教学校证明人起止本人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银行账号开户行申请个人承诺:本人承诺填写的上述内容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将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承诺人签字:年月日身份及年限审核意见根据“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调查系统”,经审核,核定该同志任(民办、代课)教师工作年限为()年。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年月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年月日补助资格审核审核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年月日县(市、区)财政部门年月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月日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年月日复核市教育行政部门年月日市财政部门年月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月日市卫生健康部门年月日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出生年月日以身份证记载为准。没有身份证的以户口本记载为准。户籍地按户口本记载为准。现居住地地址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应具体到XX县XX镇(街)XX村(居)XX号。联系电话应填写本人手机、固话号码。本人没有手机、固话的,应填写监护人(监护单位负责人)、直系血亲(如配偶、子女、媳、婿等)的手机、固话。工作起止时间应按XX年XX月格式填写。原任教学校应具体到XX县XX镇XX村XX学校。银行账号以银行存折账号记载为准,开户行应填写开户行银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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