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分析,如计划完成工作量与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信息。8.工程竣工后,审查施工方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形成初步结果,征求委托人及报送方意见后,出具正式审查报告,供办理工程结算之用。㈣.合同措施1.以合同为控制依据,同时做好工程变更、附加工作和索赔等方面的费用管理,尽量减少合同以外的费用支付。2.每季度向委托人提供一份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报告,对这一季度的完成进度计划情况、核定应支付款额情况、报审造价及审定造价情况向委托人进行书面汇报。3.做好现场工程造价事件记录,实现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可追溯性。4.处理索赔事宜。5.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合同对造价控制的影响。九.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方案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造价控制与管理采用两段现场控制方案。造价项目部进驻现场,配合建设单位(委托人)的工作。有关工程造价确认事项由监理方初审并签署对质量和工期的影响意见后,交由造价项目部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认可,再交由建设单位代表最终认可。为保证现场文件签署的真实性、合理性,需注意以下几点内容:①.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必须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规定人员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②.现场工程量签证、材料单价签证等全部签证,所有签字盖章人员均须对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对签证原因、签证工程内容描述及签证工程数量的准确性承担其签字的责任。③.各方签字、盖章均须在原件上进行,原件份数按应签字盖章的单位(部门)数量设置,各方分别留置、保存备查。流程框图分详。十、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成果文件㈠.总则1.造价项目部在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过程中,应针对建设工程多次计价、逐步形成结算造价的特点,在不同的控制环节,根据项目特点,选用适宜的工作内容和方法,以实现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目标。2.造价项目部在不同的工程造价控制环节,根据项目特点,应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形成不同控制环节的咨询成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