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授予先进单位及个人荣誉称号对在竞赛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六、组织机构成立2018年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竞赛组委会”)。市竞赛组委会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珠海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联合组成,负责2018年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成员如下:主任:练伟光(市人社局)李奕根(市总工会)委员:吴少强林志武梁家全(市人社局)方碧黄集区(市总工会)市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成员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和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派员组成,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市竞赛组委会工作方案及要求,策划和安排大赛活动,配合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审定竞赛试题,指导和协调各承办竞赛项目单位的工作。七、工作要求(一)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加强竞赛的规范管理。一是要成立竞赛项目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划》和《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组织竞赛命题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竞赛成绩的客观真实;二是按照要求上报竞赛实施方案及技术文件;三是有特殊原因需调整竞赛项目有关内容的,应提前报请市竞赛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二)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和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在珠海特区报上刊登广告、制作电视节目、官方网页、微信等渠道面向全市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踊跃参赛、关注竞赛的良好氛围。(三)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在竞赛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竞赛项目书面总结和《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发证登记表(竞赛)》《2018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总分表》分别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