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设计和制作,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本统编教材。7.参赛作品所涉及的专业必须是参赛学校在教育部备案并有在校生的专业,否则取消作品参赛资格。8.参赛内容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若引发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由参赛者承担责任。省竞赛组委会有权对获奖成果进行公益性共享。七、报名方式与要求1.各赛项均能够在职教师个人或教学团队(限同一地市或高职高专在职教师)的名义参赛;以教学团队名义参赛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每位教师限报1项比赛。参加决赛的作品须经市州教育(体)局或高职高专院校初赛产生。2.往年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说课和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再次参赛。2016年以来的获国赛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3.各参赛队须指定专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参赛报名和资料上报等工作,比赛组委会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报名和报送资料。4.各参赛队应认真做好参赛资料审核工作,确保参赛作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所在学校相关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参赛教师实际授课情况、初赛遴选情况等。5.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作品,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作品扣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八、奖项设置与成果应用1.竞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评审分组情况进行设奖,每个评审组一、二、三等奖分别占该组作品数的10%、15%、25%。团体奖设团体总分奖和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奖按一等奖积10分、二等奖积5分、三等奖积2分的方式计算,中职、高职高专类团体总分奖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队参赛有关情况确定,中职、高职高专类分别设优秀组织奖3名。2.各单位要将教师参加比赛及获奖情况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省、市、校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的重要指标。省教育厅也将进一步采取激励措施,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