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情况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检查、维修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四)事故处理1.突发事件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2.应急状态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3.参与活动的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安全领导小组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4.交通事故:在参赛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应迅速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拨打120急救中心、110指挥中心和122等应急电话,同时将事故详情立即竞赛工作小组组长和赛务组。情况紧急时,可先求助过路车辆,第一时间内将急、重伤员送往就近医院。5.火灾事故:比赛场馆出现火情时,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疏散人员,并组织人员有序地从安全通道撤离。疏散撤离时应听从指挥,防止拥挤、踩踏。如遇烟雾,用手帕或衣物等捂嘴、鼻,俯身行走迅速离开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现场负责人和领队应立即清点人数,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6.机械事故: 立即关闭运转机械,保护现场,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应急指挥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立即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止痛、消毒、固定等临时措施,防止伤情恶化。在就地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20电话,向医疗单位求救,并准备好车辆随时运送伤员到就近的医院救治。7.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迅速向相关部门报告。(五)善后处理1.查明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递交书面事故报告。2.做好相关人员的安抚工作。3.对所有参赛选手、竞赛项目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4.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当事人。八、申诉、仲裁与监督(一)申诉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裁判、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